----------------------------------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1日发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9]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选聘服务机构,完成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采购项目任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2.2、任务数量及预算:预算约1436.13万元人民币。 2.3、服务期:配合招标人于2019年11月4日前完成本次服务。 2.4、本项目共分为8个包段 第一包:外国语小学、二里岗小学、阳光实验小学、王司李小学、魏河小学、小李庄小学、星火路小学、郎庄小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二包:创新街小学、回民一小、南关小学、南学街小学、东三马路小学、逸夫小学、柴郭小学、站马屯小学、十八里河中心学、辅读学校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三包:五里堡小学、南十里铺小学、港湾路小学、工二村小学、南小李庄小学、大王庄小学、八郎寨小学、小刘东小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四包:实验小学、回民二小、七里河小学、货栈街小学、席村小学、张华楼小学、野曹小学、毕河小学、南曹小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五包:东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紫荆小学、牧歌小学、银莺路小学、春晓小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六包:二十九中学、八十三中学、管城三中、管城六中、管城二中、外国语学校、回民中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七包:小刘东小学、南小李庄小学、柴郭小学、站马屯小学、十八里河中心学、八郎寨小学、大王庄小学、南十里铺小学、港湾路小学、五里堡小学、创新街小学、工二村小学、逸夫小学、南关小学、东三马路小学、南学街小学、辅读学校、回民一小学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第八包:外国语小学、二里岗小学、货栈街小学、东关小学、回民二小、实验小学、魏河小学、南曹小学、郎庄小学、七里河小学、阳光实验小学、小李庄小学、席村小学、毕河小学、张华楼小学、野曹小学、王司李小学、星火路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学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采购。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教育相关经营范围,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 3.5、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投标人接待能力应达到500人食宿/天,专项实践活动基地投标人接待能力应达到200人食/天,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备自有基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自有基地的应提供与实践基地不小于五年的相关的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 3.7、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10、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叁个包段投标活动,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包段同时中标只能选择中标金额最大标段;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9年 3月 21日— 2019年 3 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一号楼四楼B410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300元/份,在领取时交纳(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明文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1)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4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4月 11日上午9:0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一号楼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 4月 11日上午9:00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一号楼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325889 地 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50392 邮 箱:jsdzhngs@163.com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一号楼四楼B410室。 八、本次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网站发布。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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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小学生 回族 郑州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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