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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于上午发布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东长小区、新新小区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2月24日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长小区、新新小区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长小区、新新小区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ZTGX04-FWZB-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2646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33号 联系方式:周泽峰0771-2848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71-226468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描述 | 1 | 物业服务 | 1 | 项 | 负责东长小区、新新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3日 08:00 至 2018年03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网页截图购买,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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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广西 金湖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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