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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2018]市审计局档案室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通知、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3月7日
项目重新启动通知、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122 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应采购单位要求,DZC20180122大庆市审计局档案室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于2018年3月6日重新启动。 二、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变更,具体答复及变更通知如下: 1、质疑答复 供应商问题:我公司咨询大庆市让胡路区工商局,得到的回复是,密集架和金属家具都为金属制品里包含的小项,小项不体现在营业执照中,因此申请采购单位更改招标文件,添加金属制品。 采购单位答复:我单位现对招标文件作部分变更,符合要求的可以参与投标。 2、变更通知: (1)、竞争性谈判文件-基本文件审查部分中原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生产及销售档案装具与维修设备的经营范围)及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生产及销售档案装具与维修设备或金属家具类或密集架类或金属制品类的经营范围)及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2)、报名时间变更: 2018年3月9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3月9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变更:2018年3月13日9时30分。(请于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6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