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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5日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福山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5日
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福山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山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福政采【佳恒】服务2018008 三、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福山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灯具或光电产品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接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或 BT(建设—移交)模式或 PPP 模式建设的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200W的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须包含光学、电学、安全性能的检测内容); 5、所投200W灯具电源须具有 CCC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开具且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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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止。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2、地点: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 3、方式:购买或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4日8:3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室(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室(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清阳工业园 联系人:姜少燕联系方式:0535-2137868 2、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 联系人:丁晓华、于雯洁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4日
来源:山东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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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青岛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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