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灯光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的获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灯光设施维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20180314-17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6155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一预算金额:307.5764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二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二预算金额:65.0189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三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三预算金额:132.5629 中标单位1家包件四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四预算金额:250.5496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五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五预算金额:41.9409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六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六 预算金额:52.4709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七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七预算金额:79.3460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八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八预算金额:47.2290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九景观灯光设施维护标段九预算金额:95.2162万中标单位1家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10719108.00元(国库资金:10719108.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可查询到的信用中国等网站材料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16 17:00:00至2018-04-0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5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自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大统路480号 | 地址:秣陵路80号4楼 | | | 邮编:200070 | 邮编:200070 | | | 联系人:杨蓓芳 | 联系人:李珍茹 | | | 电话:63172681 | 电话:62551681 | | | 传真:63172681 | 传真:6255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