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7)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所投空调设备必须纳入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投标设备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页面,加以标注及相对应的节能证书)(10)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升级改造 2、招标编号:SHXM-14-20180314-16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Q18-216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12785600.00元(国库资金:12785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以下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2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7.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8.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均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2 09:00:00至2018-03-29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有招标图纸,如有需要可自带优盘来嘉定区采购中心拷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0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021-54679568-16206*5咨询!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B217室 | 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 | | 邮编:201899 | 邮编:201800 | | | 联系人:陈云良 | 联系人:陆云 | | | 电话:69989974 | 电话:69989519 | | | 传真:69989974 | 传真:699895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