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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2日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洪湖市党校七中兴旺小区工程监理项目4月2日
洪湖市党校七中兴旺小区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8-14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洪湖市党校七中兴旺小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已根据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8}140号、洪财采计{2018}144号、洪财采计{2018}148号计划函要求和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7]299号、洪发改发[2017]364号、洪发改发[2017]202和洪发改发[2017]267、洪发改发[2017]35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洪湖市人民政府同意整体打包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的监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三个项目整体打包组成,总投资约68261万元。分别是党校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新旗村,文泉西路南侧、湿地新城中央公园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为32000m2。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000万元;七中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于洪湖市城区城东长渠路,百里长渠以南、中储粮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48288m2,总建筑面积25880m2,另配套建设300米跑道运动场、绿化景观、场地硬化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项目概算总投资8000万元元;兴旺小区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新堤办事处新闸村,玉沙路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北角,东邻望江路,南邻新闸居民区,西邻桑植路,北邻公交首末站。兴旺小区一期、二期规划用地59112m2(约88.66亩),建筑面积165870m2、项目概算总投资4726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录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它:(1)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且以项目总监的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业绩; (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建过1个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类似业绩。(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的项目附合同协议书) (3)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工程质量、安全、分包等方面,要求投标人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截图证明); (8)申请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9)保证中标后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我市缴纳各种税费的承诺。如在规定日期不能履行承诺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4月 2 日起至2018年4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4 月 23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拟派项目总监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文件递交至 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园林路16号 地 址: 洪湖市泰和家苑小区 邮 编: 433200 邮 编: 433200 联 系 人:詹征 联 系 人: 夏新 电 话:0716-2423705 电 话: 0716-2202933 2018年4月 2日
来源:湖北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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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洪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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