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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2日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2日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营 项目联系电话:136269893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梁营/13626989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缪胧/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1 | 1-1 |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 | 2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0 | 8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货物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依据《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若是改装车也必须是取得国家工信部公告的汽车企业(产品)目录中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专用汽车的相关要求)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车辆公告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所投车型有免征购置税公告的相关产品公告证明文件。6、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号:3500168243305253732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3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来源:福建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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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设备 宁德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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