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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1日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4月21日

时间:2018-04-21 06: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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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7275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发布关于:2018年04月21日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4月21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1日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4月21日

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就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8]06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采购[2018-03-32]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财政投资,项目总预算金额约2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材料采购项目为新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管材、水泵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包括水泵约18台等。投标人应自行完成供货、配送和后期质保等工作,并严格遵循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依实际发生量结算。

3、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计一个标段。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项目需经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且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具有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批件、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按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8:3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进行报名。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贾建修

电  话: 13700819163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静

电  话:0379-6362856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26层

分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B区1号楼1单元1907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9-67283936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来源:河南新安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新安县   投标人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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