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3日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于下午发布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购置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23日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委托,对 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购置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4-1604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购置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内容:钢玻水上执法船及玻璃钢水上执法船各一艘。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3.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工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 4.1 第一期付款: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正规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 )。 4.2 第二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首席代表签认的合拢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和乙方交来的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四十(40% )。 4.3 第三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首席代表签认的双方验收报告、付款通知单以及乙方交来的正规发票和银行出具的5%质保金保函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 )。质保金保函时间必须超过乙方承诺的质保时间。 4.4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接受子公司投标,子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授权。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船舶建造范围。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于供应商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24日 至 2018年04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2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24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思宇 | 联系电话:0763-698718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376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1房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 | 地址:新市区鹿鸣路作号之九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
来源:广东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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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购置 清远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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