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桥镇塑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名称: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沂水县227省道 联系人:吴明远 联系电话:0539-2811108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联系人:张升全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电子邮箱:18905498722@163.com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高桥镇塑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ZCZB-YS-2018-0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084 预算金额:约346.00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塑木生产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塑木设备生产或销售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时间: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后现场购买(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 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塑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