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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9日灵台县自来水公司于上午发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4月29日

时间:2018-04-29 0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943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甘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发布关于:2018年04月29日灵台县自来水公司于上午发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4月29日的信息
来源:甘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9日灵台县自来水公司于上午发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4月29日

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于2018年4月4日对“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现对“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文件编号:GSYD2018029

二、招标内容:

采购总磷总氮在线检测一体机2台,台式分光光度计、消解器各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三、项目预算价:66.34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为进口产品的则提供国内授权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国内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公章),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428-018211-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马超

电  话:18193377929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倩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电 话:15293313386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 系 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933-3603239


来源:甘肃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甘肃   资格   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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