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9日冶先生于上午发布民和县“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一期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5月19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民和县“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一期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委托,拟对民和县“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一期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单位名称:民和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526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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