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2日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公开招标公告5月22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1805-10143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最高服务工时量 | 长洲街家庭综合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两年,一年一签 |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400万元/二年。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 一年工时:27440小时;两年总工时:54880小时 | 一年工时:30184小时;两年总工时:60368小时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同时提供1)投标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备案表;2)章程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证明记录;【同时提供1)拟配备的督导及项目团队主要工作人员名单2)人员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3)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提供1)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的书面声明函;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ender@gd.gov.cn),并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54018,李小姐)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23日 至 2018年06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55403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220609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567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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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广东 资格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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