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第二次污染普查项目(包件二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b、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同时具有计量认证(CMA)及CNAS认证资质。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d、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第二次污染普查项目(包件二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504-08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FX2018-015) 3、预算编号:18-18-1052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奉贤区污染源普查和工业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本项目片区分配为青村镇、四团镇、杭州湾公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b、工期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奉贤区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 5、交付地址:按合同要求 6、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23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30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级以上(含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具有计量认证(CMA)及CNAS认证资质(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23 09:30:00至2018-05-30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8年05月23日09:30:00至2018年05月30日09:3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该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821室(绿地未来中心A1座)(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1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18弄821室(绿地未来中心A1座)。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可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进行发布,投标人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系奉贤区第二次污染普查项目中包件二的重新招标,按照奉贤区第二次污染普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招标文件规定,第一次招标时中标的三家单位禁止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环保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号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18弄8号912室(绿地未来中心A1座) | | | 邮编:201400 | 邮编:201499 | | | 联系人:蔡彧 | 联系人:曾磊 | | | 电话:021-60882608 | 电话:021-67112881 | | | 传真:/ | 传真:021-526897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