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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莱州市沙河镇掖盐路部分路基换填和排水沟建设[中午公告]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5月24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莱州市沙河镇掖盐路部分路基换填和排水沟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受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拟对“莱州市沙河镇掖盐路部分路基换填和排水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由谈判小组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莱州市沙河镇掖盐路部分路基换填和排水沟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LC-2018-ZS-GC3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一个标段进行采购。 2. 采购内容:莱州市沙河镇掖盐路部分路基换填和排水沟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最终成交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 4. 工期要求:路基工程: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工;排水沟工程: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 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 工程质量保证期:一年。 7. 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05万元。 8.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无不良信用记录(即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要求报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用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其他要求:外地进鲁施工单位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拟任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外地进鲁施工单位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材料。 6、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不少于两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两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等能够证明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的材料。如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无须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供应商自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不少于两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两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零申报的月份可提供税务部门网站截图。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供应商自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近半年不少于两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两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七、资格证明材料的提交 1、按照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六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资料,装订成册并一式五份;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地点: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西苑路6751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23室) 4.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缴纳300元谈判文件工本费)。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西苑路6751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莱州市沙河镇驻地 联系人:赵德亮 联系电话:0535- 2827021 2. 采购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西苑路6751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23室 联系人:冯松涛 联系电话:0535-217020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莱州支行西苑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700 1666 9890 5250 0075 电子邮箱:zs2170408@126.com 发布人: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3日
来源:山东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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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资格 项目 竞争性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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