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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24日清华大学法学院于下午发布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4日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法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清资招201802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静、王宇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87765730-323/3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联系方式:官老师 010-62783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郎静、王宇珊 010-87765730-323/32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一号院18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共10层,其中:地上7层,地下3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编号:清资招2018021号 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60万元(每年人民币220万元,三年期),超过此预算总额或年度总额上限的投标报价均将被拒绝。 项目的性质: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预计于2018年7月中旬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位置清华大学南北主干道学堂路的东侧、纳米楼北侧,大楼共10层(地上7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是集科研、办公、法律图书馆、教学、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楼。 清华大学新建法律图书馆楼整体建筑的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安保、保洁服务、日常接待服务、信件收发服务、工程维修保养服务等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暂定自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人数:不少于36人[含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要求在其服务期限内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在岗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含18个月)],各岗位人员不得交叉使用重复计数。低于此人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及保障服务质量的能力;(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公建类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经验且具备上岗资格;(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贿、隐名代理投标、挂靠资质等情况;(6)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按照财库〔2016〕125号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关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经理及投标人其注册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一号院18号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资产管理处2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一号院18号楼招标部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 (4)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出现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自动退出投标活动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时间为报名当天或前一日清晰有效网站截图。 (6)企业近3年内具有公建类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有) (7)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1)-(5)为必须提供,(6)、(7)项非必须提供,提交的资料为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请编目成册,报名册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证件复印件无法辨识或证件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不予以接受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来源: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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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通州区 海淀区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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