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乌兰县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第一次)目人工造林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8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乌兰县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人工造林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委托,拟对乌兰县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人工造林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26934 |
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