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8日蕉岭县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蕉岭县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8日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蕉岭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蕉岭县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5-146054-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蕉岭县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2.投标人应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回执或证书;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4)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声明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情况,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提供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页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招标文件发售表 温馨提醒: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操作(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28日 至 2018年06月0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大新路1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大新路133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大新路13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62905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78617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
| 传真:0754-83622033 | 邮编:515041 |
| (三)采购人:蕉岭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表 发布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7日 ??
来源:广东蕉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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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东 资格 梅县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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