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9日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招标公告5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QXCG2018F057/FW(6)201807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48900 0771-2848933(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9楼 联系方式:梁洁 0771- 5850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0771-2848900 0771-2848933(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拆除工程)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已入库“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拆违项目定点施工单位库)且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或相关页面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QXCG2018F057/FW(6)2018071G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2018-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采购数量为3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无明确预算,具体预算根据单个拆违项目下达任务而定。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拆除工程)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已入库“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拆违项目定点施工单位库)且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或相关页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 1 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8236495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6 月20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6 月 20 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为准)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9楼 采购人联系人:梁洁 联系电话:0771- 5850296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48900 0771-2848933(传真) 3、监管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投诉电话:0771-5826232 4、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284890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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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南宁 南宁市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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