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国家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业务种类须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括上海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8-10576)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要求提供基础语音平台建设及维护、全媒体智能化叠加功能的建设和热线整体运营管理。包括:人员招聘、人员管理、培训、质量控制、后台处理、流程数据建立及维护、回访、知识信息库建立、采编维护、网站建设和运营、手机APP等多渠道受理、热线业务数据分析等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建设“12333”热线全媒体智能咨询平台,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创业培训、人事人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电子邮件处理;2、提供社会保险账户查询、办事指南、电话办事、在线智能咨询系统维护等服务;3、受理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政风行风等电话举报业务;4、承接并先行处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办转办的人社业务工单、承接处理“12345”热线转接电话;5、根据咨询服务中心要求,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系统内各处室单位交办的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电话调查等工作;6、配合完成咨询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工作。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1号楼裙楼5楼。 6、交付日期: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1号楼裙楼5楼 | 地址: | | | 邮编:200433 | 邮编: | | | 联系人:顾晓风、王吉静 | 联系人: | | | 电话:63163994 | 电话: | | | 传真:55126692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