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30日北方民族大学于上午发布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招标公告5月30日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方民族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 项目编号:HLZB-2018(招)-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毅 项目联系电话:0951-20665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联系方式:苏毅 0951-20665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青、施菲菲 0951-5676569、1810959985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已由《中共北方民族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2018年第8期)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国拨。招标人为北方民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 2.2建设地点: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 2.3招标内容:集中临时建筑监理 2.4招标范围:北方民族大学校园西区集中临时建筑监理和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18年05月30日8:00时至2018年06月05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楼)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执业证)、无行贿受贿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4.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在2018年05月30日8:00时至2018年06月05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9:00时,地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方民族大学(http://www.nwsni.edu.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民族大学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联 系 人:苏毅 联系电话:0951-2066523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楼 联 系 人:田青、施菲菲 联系电话:0951-5676569、18109599859、17395021799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6本次招标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06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宁夏北方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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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建筑 新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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