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5日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6月5日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管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管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805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 联系方式:邱先生、159800888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 (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管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编号:QZJL201805027 二、项目名称:管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具承诺书); (4)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1470000.00),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单价也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九、本项目为涉密项目,各受邀请的投标人购买的招标文件等资料须按照保密的有关规定认真保管。在投标报名时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本项目采购人: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邱先生、15980088857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 邮编:3627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 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邮箱: qzjl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六月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具承诺书); (4)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石狮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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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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