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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05日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EPC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6月5日
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EPC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EPC建设工程 已由 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石首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审批【2018】2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8]360号计划函要求,对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EPC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 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1.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容: 金平工业园:主要建设金银路、创业路西延、玉皇岗大道、站后路东延伸段、创新路东西向延伸段、建宁大道西延伸段、粟田大道东延伸段(AK0+780至AK2+140)等道路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及完善粟田大道东延伸段CAKO+OO至AK0+780)的配套工程,共14312米。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沿江产业园:主要建设春风大道、纬二路、经四路、经六路、经一路、纬三路、纬一路、经一南路、经二路、经三路、经五路、经七路、经四北路、经六北路、经八路、纬四路等道路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共31640米。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2.1.2轻重资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内容: 金平工业园:5处产业园,分别为长江星二期、季季乐、绿城塑业、体育产业园、轻资产招商产业园,建筑面积554635㎡。 沿江产业园:2处产业园,分别为卓宝防水、防水产业园,建筑面积175906㎡。 计划监理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监理完成(工程项目约730日历天) 2.2、项目预算金额: 1666.4 万元(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的,其该报价无效)。 2.3项目名称: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及轻重资产配套设施EPC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4项目编号:RSZB2018/052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无在监项目,且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常驻施工现场承诺。项目专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 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请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盖公章,经审查合格后报名。(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本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退还。 户 名: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石首支行 行 号:313537200019 帐 号:13190012010001088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一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6月 29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7.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 12日) 8.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康庄大道 联系人:李成 电 话: 1867405035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 邮 编:434400 联系人:付静 电 话:0716-7211172 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来源:湖北湖北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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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招标 项目 石首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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