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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6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

时间:2018-06-06 09: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188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6月06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6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

项目编号:ZCF-2018-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2811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1-89281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1594349444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CF-2018-060

一、招标条件

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8-107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和建设消防水池工程

2.2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新立城镇;

2.3招标范围:建筑、电气、采暖、给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8月20日,总工期50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价上限金额:最高投标价上限为182.134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2016〕30号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66 日至 20186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6   28 14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彩宇宾馆3楼第二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431-8928115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43494443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6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2016〕30号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13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彩宇宾馆3楼第二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工程   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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