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6日北京市第十八中学于上午发布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集群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育集团集群发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教育集团集群发展项目 项目编号:FG-DLP-2018-06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广旭 项目联系电话:130 2123 2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11号 联系方式:李桂明 010-676038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广旭 130 2123 26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A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教育集团集群发展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 为有效推进方庄教育集群和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的发展,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设科学、高效的学生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集群集团的特色课程建设,探索教育和社区的有效结合,计划有效推进以下几个集群集团项目的开展: 1. 方庄教育集群非遗课程体系建设; 2. 方庄教育集群科技课程建设; 3. 方庄教育集群社区教育化、教育社区化方案; 4.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中高考的学生综合评价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实践研究; 5.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部编教材的校本课程深化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得拆开投标,否则拒绝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A座1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A座106室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A座2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A座106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北京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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