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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14日珠海市气象局于下午发布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以及应用系统开发项目招标预告6月14日
受珠海市气象局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以及应用系统开发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公告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以及应用系统开发 2.项目内容: (1) 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业务配套建设 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的建设场地已由中山大学提供,珠海气象局需考虑将原可研报告“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功能需求、“珠澳气象研究中心”及市气象局(台)现有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业务全面融合纳入到中大珠海校区大气科学学院的建设规划中,同步建设,共建共享,实现风暴潮监测预警与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等业务的集约化发展,构建教学、科研、培训、业务应用一体化平台,为此,需要珠海气象局提供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业务融合所需的配套建设,满足上述业务的需求。业务配套建设主要内容为:天气预报预警大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大厅、气象设备及数据实时监控室、气象影视节目制作室、新闻发布中心暨学术报告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室以及原有业务系统和硬件设备的迁移、其他业务配套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2) 风暴潮数值预报应用系统 建立风暴潮数值预报应用系统,实现中尺度数值模式、风暴潮数值预报模式两大数值预报模式的业务稳定运行,提供精细化的风暴潮增水数值预报产品,形成南海海域范围内的风暴潮灾害预报应用业务体系,是发布风暴潮预警信息的核心技术支撑系统,为各级政府防御和减轻风暴潮灾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风暴潮数值预报应用系统需要购置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风暴潮数值预报模式基础软件,并开发精细化数值预报产品动画展示模块; (3) 风暴潮灾害预警及防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该系统以风暴潮监测数据、气象综合监测数据、热带气旋数据、历史资料等数据为基础,依托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技术,建立对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等高效统一的辅助决策支持服务,实现对风暴潮防灾减灾的高效信息化辅助决策支持和管理。风暴潮灾害预警及防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目前只做风暴潮综合监测模块、应用支撑模块、风暴潮潮位分析模块、风暴潮预警模块、风暴潮数值模拟及漫堤(滩)立体三维模拟模型及风暴潮灾害评估模块的开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4) 风暴潮预警制作发布共享系统 拟建立风暴潮预报预警多种服务产品的高自由度个性化制作平台,并实现把风暴潮产品进行资源共享,最大化应用风暴潮项目建设成果。该系统将充分利用珠海市气象局原有发布体系,对发布体系进行必要升级,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实现风暴潮预报预警服务产品的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布。本系统的建设主要是将气象局现有的信息发布及共享平台平移搭建以及新增的风暴潮预报预警制作模块开发。 (5) 风暴潮信息技术支撑系统 信息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将采用先进的、标准的IT应用技术,建设一套以覆盖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风暴潮监测预警气象信息服务系统,集数据收集、监测、交互、质量控制与产品生成、存储管理、共享服务于一体,为风暴潮预警中心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环境,为风暴潮预报、预警、发布系统提供稳定保障。本系统的建设主要是在气象局原有的数据支撑系统基础上增设风暴潮网络应用支撑系统与风暴潮数据支撑系统。 3.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壹万零玖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13,410,924.38元)(含暂估价(操作台、电视墙、配电柜、会议桌椅)372200.00元;暂估价(专业设备配套费)342400.00元)。 4.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启动会,提交项目施工计划; 中标人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现场勘查和设计,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 中标人在9个月内完成软件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并进入业务调试; 中标人在新建业务场所满足设备部署前完成设备配套场所的图纸设计及审核; 中标人在新建业务场所满足设备部署条件后且接到甲方通知的1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的采购和供货(参照设备部署进度要求); 中标人在新建业务场所满足设备部署安装条件后的6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业务迁移,并进入业务试运行; 中标人在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和实施,经测试运行及培训,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进入免费维护期。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暂定)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董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娟 办公电话:0756-2223300 办公电话:0756-3356136 传 真: 传 真:0756-3230033 本项目相关公告近期会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密切关注。 珠海市气象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来源:广东珠海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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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灾害 项目 设备 珠海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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