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9日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于上午发布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节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6月19日
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201806-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轮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585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长白公路10公里处 联系方式:李洪轮0431-878585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葛工0431-8190818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4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节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专项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市专项资金61%,其他(自筹)资金3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LY201806-060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长白公路10公里处。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5 采购预算:772203元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开具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19 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开发大厦4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外省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 年_ 7 月_ 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长白公路10公里处 联 系 人:李洪轮 电 话:0431-878585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409室 联 系 人:葛工 电 话:0431-81908180 监管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开具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22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开发大厦4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19 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开发大厦4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外省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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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安全生产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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