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包2(二次)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新博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33?4408766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9号凯瑞时代大厦306室 联系方式:0533-2766106 133252012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星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包2) 三、采购项目编号:原BSGG201807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控制价(元) | 2 | 天星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有效证件;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包2);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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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6日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9号凯瑞时代大厦306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双面),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4.售价: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6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山头派出所对面)负一层第三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山头派出所对面)负一层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女士联系方式:0533-2766106 电子邮箱:huachun0533@163.com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