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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就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能力建设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能力建设项目 |
| 1.3 | 招标编号:THCG18-09 |
| 1.4 | 采购预算:275.3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 | | | | |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 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能力建设项目 | 275.3000 | 0.0000 | 27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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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该项目有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 1.6 |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配备移动执法终端216部;执法记录仪165部;执法工具包83套;视频数据采集工作站7台。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本次采购内容中所有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本次采购的便携式蓝牙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三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三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
| 2.2 | 截至2018年7月1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 2.3 | 报名其他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非企业组织;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如:副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
| 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网上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回执码,上述资料准备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所有报名资料装订成册。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 |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 时间:自2018年06月22日起至2018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大连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 |
| | 售价:每套3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 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能力建设项目 | 50000.00 | 2018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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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3日9:00至2018年07月13日9:30; |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30:00; |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45:00 |
| |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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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 |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
| | 邮编: | | | 邮编: | 116033 |
| | 联系人: | 毛景之 | | 联系人: | 孙扬 |
| | 电话: | | | 电话: | 0411-86732658-803 |
| | 传真: | | | 传真: | 0411-86732658-805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h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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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8年06月22日起,至2018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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