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单位名称: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翁科长 联系电话:13953982692 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公馆2817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792982169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YNZFCG-2018-169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 土地集约利用评估(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单位须具备土地评估A级资质;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诚信、服务等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305窗口(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保证金收据(原件查验); (5)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 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以单位基本账户向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3169.00元。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 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2)未在沂南县政务大厅办理基本账户备案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南侧303窗口审核、备案及换取保证金收据。 提示:为规范保证金退付流程,提升退付效率,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退款手续,开标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整理收齐,统一退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792982169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