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7日详见公告内文于上午发布隆安县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新增部分)(NNLAZC2018-G3-00006-GXKW)招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详见公告内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新增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隆安县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新增部分) 项目编号:NNLAZC2018-G3-00006-GXK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857、20233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详见公告内文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内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隆安县财政局委托,拟对隆安县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新增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安县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新增部分) 项目编号: NNLAZC2018-G3-00006-GXKW 二、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政府投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隆安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县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以下统称采购人)实施的,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的单项施工预算价在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建设地点:隆安县 定点采购协议期限:双方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至半年) 招标工期:按具体项目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 1、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且的相关规定,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并提供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 2、投标人必须配备两套及以上独立的项目班子,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附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关于股东背景的情况说明;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6、入选名录的定点施工企业在上一个年度周期内,非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被各乡镇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通报的,经县联席会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执行一票否决,不能参与新一轮入围定点施工企业的投标。 7、已经在隆安县2017-2018年政府投资工程3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项目定点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库中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2018年7月3日下午17时,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2018年7月3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方可参与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隆安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联系人:成工 联 系 人:周工、胡工 电 话: 0771-6531019 电话:0771-2023857、2023394 传 真:0771-2026101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文
来源:广西详见公告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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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政府 广西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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