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7日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征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7日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征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征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GZ-CZFW-180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696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陈俊锋 13134341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0431-81696339 代理机构地址: 解放大路810号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FW-18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征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受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征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报告; 2.3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招标范围:负责伊通满族自治县郭家屯等5个片区征收测绘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需包含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子项);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信誉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陈俊锋 电 话:1313434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0431-8169633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需包含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子项);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信誉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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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 招标 资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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