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1、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采购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1项目名称: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玮元-A2018094 1.2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1 | 台式电脑(单屏) | 227 | 台 | 寻甸县政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为民中心、17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 | 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 2 | 台式电脑(双屏) | 60 | 台 | 3 | 高拍仪 | 270 | 台 | 4 | 扫描仪 | 17 | 台 | 5 | LED窗口显示屏 | 60 | 套 | 6 | Pad触摸互动评价终端 | 60 | 台 | 7 | 液晶显示屏 | 17 | 台 | 8 |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桌面一体机) | 60 | 台 | 9 | 针式打印机 | 18 | 台 | 10 | 条码枪 | 18 | 个 | 11 | 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 | 17 | 台 | 12 | 智能排队取号机 | 17 | 台 | 13 | 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 17 | 台 | 14 | 智能接入交换机 | 19 | 台 | 15 | 大型UPS | 1 | 台 | 16 | 无线AP | 18 | 台 |
1.2.1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工(工装完成后)。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1.2.2维保期:3年 1.2.3交货地点:寻甸县政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为民中心、17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 1.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采购预算469.3万元。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4.1.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1.4.1.2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1.4.2投标人须为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4.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服务经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有定点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1.4.4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整体进行投标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1.4.5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无不良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1.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