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3日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TZB20181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志远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04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常志远 0431-84504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迎 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概况: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气化调压计量一体撬、锅炉橇,辅助设备包括:仪表系统、燃气报警等。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2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3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大众街与富民路交汇南150米。 2.4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5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3.2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8108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汽输气站LNG应急调峰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气化调压计量一体撬、锅炉橇,辅助设备包括:仪表系统、燃气报警等。 2.2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3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大众街与富民路交汇南150米。 2.4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5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志远 联系电话:0431-84504777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迎 电 话:0431-85370361 2018年08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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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长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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