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内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18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教师演示讲台、学生实验桌、全新水槽柜、仪器柜、标本柜、70寸一体机、壁挂视频展台、推拉黑板、礼堂椅、声反馈抑制器、P4全彩显示屏、阅览桌、录播服务器、全景高清摄像机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本包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8万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进行现场报名。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一路105号)。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40610206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