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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24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_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24日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_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_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G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3-64900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53-6490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 0453-6273009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1 | 生物质颗粒 | 1、热值>3900Kcal/KG。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密度>1.0t/立方米/。 3、外观呈淡黄色圆柱型6-8mm。 4、灰分≤10%。 5、水份≤12%。 6、燃烧率≥95%。 7、热效率≥85%。 8、排烟黑度(林格曼级)<1。 9、排尘浓度≥80mg/立方米。 | 吨 | 200 | 13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7:37 至 2018年10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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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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