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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4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新路段开通所需车辆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4日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路段开通所需车辆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新路段开通所需车辆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YSZB-2018-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20681、18596685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3-2989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代理机构地址: 林小姐、13073920681、18596685307、ndyszb@163.com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用途 | 最高限单价(元) | 1 | 越野车 | 1批 (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书面下发订货清单为准)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车辆 | 150000 | 2 | 皮卡车 | 120000 | 3 | 越野车 | 180000 | 4 | 皮卡车 | 12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境内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合同包1至合同包4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均可合法、正常办理上牌手续;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的国家标准;合同包1至合同包4的车辆均由中标人办理上牌手续,采购人给予配合,投标人须就本条内容提供产品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电子邮箱ndyszb@163.com)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标书购买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171; 开户名: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来源:福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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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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