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新创业园、农学院阳光温室及图书馆智慧研讨室工程采购项目第一标段(首次)取消采购通知1月3日
取消采购 取消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72298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DZC20172298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新创业园、农学院阳光温室及图书馆智慧研讨室工程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取消采购。特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2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