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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灵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月27日

时间:2018-01-27 0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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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865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灵宝市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2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灵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月27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灵宝市人民法院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宝市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灵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月27日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灵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灵财采购【2018】007号;灵公资采【2018】015号;  FDZB-F-2018-03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LED条屏;幕布;线缆辅材等。

5、供货工期: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预算金额:168万

8、其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即具有相应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也可),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本次采购的“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系统需与全省法院部署的审判流程系统无缝对接。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0 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3、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回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也可以)。

(4)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②投标人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③“信用中国”网站上相关查询页截图。

以上报名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复印件(报名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五套并装订成册)。如提供报名资料不合格,则不接受其报名。

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人(潜在供应商)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7日14时30分,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1日17时(到帐日)

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930 1001 6000 00194

开 户 银 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递交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

5、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灵公资采【2017】015号)及代理公司,(若因字数较多无法填写时,可选择关键字填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凭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该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98-8830180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


来源:河南灵宝市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河南   招标   资格   灵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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