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10日黑龙江技师学院于上午发布黑龙江技师学院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10日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技师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技师学院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黑龙江技师学院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S(W)-公-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7-23406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技师学院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 联系方式:刘女士0467-23406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0467-2333939/15146159036 代理机构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区2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1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1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公告中要求材料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条件 黑龙江技师学院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由鸡财采计(2018)字30号批准采购,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技师学院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技师学院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C-S(W)-公-1801; 2.3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1,151,350.00元); 2.4 采购内容:石墨生产、提纯、检测、维修实训教学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2.5 供 货 期:与本项目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6 供货地点:黑龙江技师学院(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全新,由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厂家生产且相关技术指标、功能参数、安全规范、售后服务措施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2.8 包段划分:本项目采购不划分包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同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并且有以合法的方式提供合格设备的能力; 3.7 投标人须提供由其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投标报名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控股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人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区24号楼5单元60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任何单位自述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67-23406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区24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7-2333939/15146159036 邮政编码:1581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黑龙江黑龙江技师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黑龙江 学院 资格 生产
上一篇: 2018年02月10日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于上午发布廊坊市永兴路南延(南龙道-廊霸路)工程—涉及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二次)2月10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黑龙江技师学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