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13日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于上午发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2月13日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XY2018-014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预算:¥43.65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用途:工作需要 4、数量:一项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具有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 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其本人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6日14:45至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电 话:0898-65370460 联系人:覃主任 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邮 编:570310 电 话:0898-65328224 传 真:0898-65328214 联系人:冯女士
来源:海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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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医疗 设备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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