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2日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于上午发布清远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更新工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月22日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更新工作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2-05030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更新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项目性质 | 项目完成时间 | 付款方式 | 最高限价 | 清远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更新 | 政府采购 | 2018年4月20日提交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 2018年5月20日,提交验收版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18年6月15日,完成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 分3期付款,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0%,完成全部成果验收合格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并完成备案后支付40%,成果应用级维护后期之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10%。 | ¥1,200,0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2、所属期为2017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分公司;联合体;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和通知》(粤国土资源利用发{2018}8号)文的要求,已经依法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提供依法备案相关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2日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清远锦霞支行
帐户:4400 1760 3050 5300 3155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002G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22日 至 2018年02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五号区23幢三层之二即连江路新里程旅游名店城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新里程旅游名店城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新里程旅游名店城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范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671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
| (三)采购人: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任务八楼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4日 ??
来源:广东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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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清远 广州 资格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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