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砖庙十三村日光温室大棚经营权租赁项目 招 租 公 告 1. 招租条件 曹县砖庙十三村日光温室大棚经营权租赁项目经批准实施,招租人为曹县悦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租赁方式 2.1项目名称:曹县砖庙十三村日光温室大棚经营权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8]0125-1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3建设地点:曹县砖庙镇十三村。 2.4项目规模:曹县砖庙镇十三村300个模式为80m×12m拼装式钢架结构大棚。 2.5 租赁底价:首年度每个大棚8500元/年(后两年单个大棚每年逐增1000元)。 2.6租赁期限:3年。 2.7 租赁方式:整体租赁。 3. 租赁人要求 3.1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每个大棚需带动贫困户2户以上。 3.3租赁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若中标可转为租金,否则退还。 4. 租赁报名 凡有意参加租赁者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到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曹县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公园天下内,澳洲豆捞对过)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并附贰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被委托人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5.租赁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购买租赁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曹县悦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曹县商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先生 0530-3270556 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联系人:闫先生 18553011018 电子邮箱:sdzhonghuid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