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8]肇源县关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脑设备及电脑耗材采购D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3月6日
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71364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20171364肇源县关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脑设备及电脑耗材采购D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 供应商问题:关于本项目清单第15项,光盘中型号:16XDVD-R4. 容量:7G,本公司咨询很多厂家均未找到此型号及容量。 采购单位答复及变更:光盘型号:16XDVD-R 容量:4.7G,录入错误!” 现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中第15项中“光盘型号:16XDVD-R4. 容量:7G。用于县乡电子类档案存档。”变更为“光盘型号:16XDVD-R 容量:4.7G。用于县乡电子类档案存档。”以此为准。 二、报名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8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3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3月9日14时0分(14时0分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四、交货(工)时间变更为:2018年3月19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