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龙川县人(首次)民检察院用餐大厅修缮等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6日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用餐大厅修缮等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2-148048-0002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用餐大厅修缮等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0,600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须前往现场勘查,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3 、售后服务本地化,投标人应在用户所在地(龙川县境内)设有合法售后服务机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3 月06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12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3 月15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3 月15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0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62-689683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孙先生 | 联系电话:0762-638662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
| (三)采购人: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河源市龙川县新城开发区8号小区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来源:广东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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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询价 竞争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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