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15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上午发布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清河毛纺北小区)-自来水公开招标公告3月15日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清河毛纺北小区)-自来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清河毛纺北小区)-自来水 项目编号:HCZB-2018-ZB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英哲 项目联系电话:010-88454060-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 联系方式:赵工 010-639287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英哲 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清河毛纺北小区)-自来水 数量: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5)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6) 由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3.3892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并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8)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 (9)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北京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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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清河 北京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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