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8日衢州市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于上午发布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州高铁新城项目-姜家山乡房屋拆迁评估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3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的委托,就衢州高铁新城项目—姜家山乡房屋拆迁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ZZCG2018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衢州高铁新城项目—姜家山乡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服务工作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衢州高铁新城项目—姜家山乡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工作全面完成(暂定12个月,其中调查摸底工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 姜家山乡共9个行政村(大塘头村、柴陈村、前徐村、兴运路、前昏村、塘头毛家村、富周塘村、跃进新村、姜家山村)的房屋拆迁评估,涉及房屋拆迁约2431户,人口约5726人,合计房屋建筑总面积约59万㎡,具体以协议签订审核确认的面积为准。服务工作内容包含 1、现场查勘并统计各拆迁户房前屋后附属设施、室内外装修和其它附属于房屋不可移动设施的项目、种类和数量; 3、评估确定各户被拆迁房屋装修、附属物、经济苗木的拆迁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4、对拆迁安置房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对拆迁的家庭农场、集体用房等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531万元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评估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0 元整。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可汇票、电汇、支票方式,应于2018年4月16日16:30前交至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柯城农商银行府山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76327560。(供应商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帐户后,将汇款凭单和供应商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带至开标现场核验。待招标结束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我公司将会采用电汇方式直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 联系人:伍女士;电话:0570-3850156。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浮石路18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必须确保所提交的资料均合法有效。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4月17日9:30时整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浮石路188号)公开开标。 十一、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cheng.gov.cn/)。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0-3862096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305708229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70-3850116 传真:0570-3850156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8506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上街92号 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附件信息: 衢州高铁新城项目—姜家山乡房屋拆迁服务招标公告.docx 19.3K
来源:浙江衢州市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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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衢州 浙江 招标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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