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报价人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