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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22日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5月22日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209510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银川市北路中站16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951-68889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7】312号、银审服(批)发【2017】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招标人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代理单位为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起点为掌政镇立掌路终点与将军街交叉路口处,终点为贺兰山路延伸线与生态纺织园区的光明路交叉路口处。 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位于银川市西夏区,起点为国道110线与新干公路交叉口,终点为套门沟建材厂。 2.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工程和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因违规等原因,被宁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出宁夏交通建设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存在以上情况却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报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建议从严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3.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上午8:00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305室)进行报名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4.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5月22日上午8:00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30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 | 1600014090002787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原件,于开标当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交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不正确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951-688894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3.3因违规等原因,被宁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出宁夏交通建设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存在以上情况却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报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建议从严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3.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2日 08:00 至 2018年05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主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宁夏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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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宁夏 工程 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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